近日,漢濱區(qū)法院委派至安康市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的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件,圓滿實現了從成功調解、司法確認到案款自動履行的全流程閉環(huán)。此案是該調委會成立以來成功化解并獲司法確認的首例案件,標志著漢濱法院在構建知識產權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方面邁出了堅實而關鍵的一步,取得了“開門紅”的顯著成效。
該案中,雙方當事人因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產生爭議。為充分發(fā)揮調解在知識產權糾紛化解中的前端優(yōu)勢,漢濱法院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第一時間將案件委派至安康市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委會迅速啟動調解程序,充分發(fā)揮其專業(yè)、靈活、高效的優(yōu)勢,調解員精準把握爭議焦點,秉持客觀中立、依法依理的原則,耐心細致地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釋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終促成了雙方自愿達成內容明確、權利義務清晰的調解協議。
為賦予調解協議更強的法律效力和執(zhí)行力,保障當事人權益及時實現,經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漢濱法院迅速啟動司法確認程序。承辦法官依法對調解協議的自愿性、合法性進行審慎審查,隨即作出民事裁定書予以確認。該裁定一經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若一方拒絕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對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司法確認程序的高效完成,賦予了非訴調解更強的權威性和約束力。值得欣喜的是,在司法確認裁定送達后,義務方主動履行了全部付款義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了及時有效的兌現,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該案的成功調解與司法確認,不僅充分彰顯了安康市知識產權調委會專業(yè)調解在分流案件、實質解紛方面的巨大潛力,為調委會后續(xù)工作開展積累了寶貴的經驗,更生動展現了“調解+司法確認”模式的優(yōu)勢,將調解的靈活便捷與司法確認的權威保障有機結合,既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又通過司法背書確保了調解成果的剛性,是新時代“楓橋經驗”在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的生動實踐。
下一步,漢濱區(qū)法院將繼續(xù)加強與知識產權調委會協調配合,不斷優(yōu)化委派調解、司法確認等工作流程,推動更多知識產權糾紛在訴訟前端得以高效、實質性化解,努力為營造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激發(fā)社會創(chuàng)新活力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與保障。(喻 瀟)
責編:張穎
編輯:時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