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漢濱法院民二庭通過高效庭前調解,成功化解一起房屋中介居間合同糾紛,贏得當事人贊譽,跑出司法為民“加速度”。
2025年2月,在原告某地產(chǎn)經(jīng)紀公司居間服務下,被告張某與房屋出賣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以226800元的價格購買房產(chǎn)。合同明確約定,若任一方違約導致交易失敗,違約方需向中介支付成交價3%的中介費。后張某因故放棄購房,經(jīng)紀公司多次催要中介費未果,遂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判斷該案事實清楚,合同關系簡單,爭議標的小,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為快速化解糾紛,法官當即電話聯(lián)系張某,了解案情,告知訴訟權利義務,并征求調解意見;同時向經(jīng)紀公司說明交易失敗非張某惡意違約,建議其考慮實際情況適當減免費用。
調解過程中,法官充分運用《民法典》中關于居間合同的規(guī)定,結合類案進行釋法說理。最終經(jīng)紀公司愿意放棄部分訴訟請求,張某也認識到自身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自愿承擔責任,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張某向經(jīng)紀公司支付中介服務費2500元,并當場履行完畢,實現(xiàn)糾紛實質化解。
民生無小事,枝葉總關情。漢濱法院秉持“如我在訴”理念,對各類涉民生“小案”做到快立、快調、快審、快結,讓公平正義更加可感可觸。下一步,漢濱法院將持續(xù)推進“調判結合,調解優(yōu)先”的分層解紛模式,高效化解矛盾,不斷彰顯司法溫度和效率。(吳瑩)
責編:張穎
編輯: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