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覺得耕地上種莊稼和種樹沒什么區(qū)別,檢察官和鎮(zhèn)上的領導給我們做了詳細解釋才明白,這耕地確實是咱老百姓的命根子,不能種樹,撂荒更不行!”近日,府谷縣人民檢察院對前期開展的公益訴訟助力“耕地非農化”整治回訪調查時,家住在某鎮(zhèn)的段大叔對檢察官如是說。

整改前
2025年4月,府谷縣人民檢察院在調查“耕地非農化”工作中發(fā)現(xiàn),2008年至2012年期間,府谷縣某鎮(zhèn)4個自然村村民為增收致富,陸續(xù)在自家承包的基本農田上改種苗木,108余畝良田逐漸被苗木覆蓋占用,涉及40余戶村民。

整改中
5月,府谷縣人民檢察院向負有基本農田保護職責的鎮(zhèn)政府發(fā)出檢察建議,建議其督促相關村民限期恢復被占耕地的種植條件,確保耕地用途,并加強對耕地保護政策的宣傳和落實。
收到檢察建議后,鎮(zhèn)政府高度重視,迅速成立專項工作組,聯(lián)合自然資源、農業(yè)農村等相關部門,共同推進整治工作。在此過程中,鎮(zhèn)政府向涉案的4個自然村逐戶走訪宣傳國家耕地保護政策,耐心解釋基本農田的特殊保護要求及“非糧化”、“非農化”的嚴重后果。檢察官們也結合具體案例,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法治宣傳工作,詳細闡述保護耕地對于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維護農民長遠利益的重大意義。經過多番溝通和政策宣講,村民理解了保護耕地的重要性,轉變了觀念,表示愿意配合整改。

整改后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40余戶村民最終全部主動配合清退苗木。鎮(zhèn)政府組織力量對清退后的土地進行了復墾和平整。2025年6月,被占用的108畝基本農田已全部恢復耕種條件,重新種上了玉米、谷子等糧食作物,昔日的“苗木田”終于回歸了“米糧川”。鎮(zhèn)里還設立了“田長制”巡邏隊,嚴防此類問題反彈。(郝 婷)
責編:張穎
編輯: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