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當事人王某將一面印有“正義的守護者,人民的好法官”的錦旗送到漢中市漢臺區(qū)人民法院武鄉(xiāng)中心法庭庭長王一凡手中,表達對承辦法官公正高效審理案件的感激之情。

這是一起發(fā)生在農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原告王某在修建房屋時被鄰居李某多次阻撓,李某認為王某修建房屋占用的土地其承包經營權應歸自己所有,雙方為此發(fā)生糾紛。經鎮(zhèn)村調委會多次調解,雙方仍口角紛爭不斷,導致原告修建房屋一事擱置。原告王某遂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李某停止侵害。
武鄉(xiāng)中心法庭受理該案后,考慮是鄰里糾紛,如處理不好,可能影響到將來雙方關系融洽度,秉承審慎處理的原則,辦案法官認真查閱案卷,第一時間與原、被告雙方進行聯系溝通,得知被告李某多次阻攔原告王某修建房屋,是因為李某認為王某修房所用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應屬于自己所有,原、被告雙方對相關法律規(guī)定、土地政策不熟悉、不了解,從而產生糾紛。
找到了雙方矛盾的癥結所在,王一凡庭長便聯系村、鎮(zhèn)負責人、鎮(zhèn)綜治辦工作人員和了解相關土地政策的人民陪審員,共同組成“矛盾調處小組”,組織小組成員到實地勘查,并從法理、政策、情理角度出發(fā),耐心引導雙方當事人換位思考,數次調解失敗后,辦案法官遂依照法律規(guī)定作出判決,判令被告李某停止對原告名下土地的侵害。(劉思源)
責編:朱剛
編輯:文曦